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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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怎么会是非法集资?一文教你识别“私募基金”面纱下的非法集资

来源:天府股交 发布日期:2020-08-01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对服务国家实体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业起步较晚,发展情况良莠不齐,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伪私募”隐藏其中,假借私募基金名义,行非法集资之实,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非法集资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往往具有较强欺骗性和隐蔽性,如果投资者警惕性不够,极易掉入此类陷阱。

 

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案例
【典型案例一】

       “黄金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黄金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没有金融业务资质的一般工商企业。自2007年起,该公司依托其经营的多家实体金店,通过媒体、传单、门店宣传、业务员对客户营销等方式,与不特定的人员签订内部福利协议、委托信托协议、金银/黄金/白银制品买卖合同等各类投资理财协议,并允诺收益向社会吸收资金。在单位账户被管控后,以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在分公司、营业部设立POS机继续吸收社会资金。集资款项被肆意分配,随意处置,主要用于购买房产、土地、高管发薪、支付店面租金、个人挥霍等。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有关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刑罚并处以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返款集资参与人。

【典型案例二】

           E租宝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在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利用E租宝平台、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高息理财产品进行销售,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通过电视、网络、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行利诱性宣传,进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除部分集资款用于返还本息、支付工资、宣传费用外,其余大部分集资款均被肆意挥霍,造成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有关犯罪人员已被法院判决,接受法律制裁。

【典型案例三】

       湖南某私募机构发行多只契约型基金产品,均未到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每只基金产品有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等多种投资期限供投资者选择,时间短的对外宣称为“体验型”产品,投资金额一般10万起,有的甚至最低只需5万元,远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100万元投资门槛。此外,基金没有固定的募集账户,而是通过自然人账户、POS机刷卡方式募集。该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司APP等形式,公开宣传基金产品,尤其是未备案的基金产品。通过多处设立分公司、招募大量客户经理营销、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肆拓展所谓的“私募基金”业务,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同时约定每月、每季或者每半年返还固定收益,年化收益率一般12%左右,投资金额不同,约定的收益也会有所不同。该机构目前已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以涉嫌非法集资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置。


如何辨别真伪私募
牢记“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就可以辨明真伪。
 

私募基金姓“私”

      私募基金销售的对象有入门门槛,推荐时必须提示风险,不能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而非法集资存在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在互联网销售平台公开、虚假和误导宣传;将线下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通过线上向非特定对象宣传和销售等违法违规操作。

 

私募有较高的资金限制

      私募基金的对象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合格的投资者投资单个私募基金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且基金公司和代销机构不能将这100万元的份额拆分销售给多人。而非法集资一般不会对投资者设置如此高的资金投入限制,不少非法私募通常违规拆分转让,通过互联网平台拆分私募基金份额或者以“拆分私募基金收益权”等模式,将相关主体持有的私募基金份额或其他收益权转让给平台投资者。

 

不能许诺高比例收益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必然具有风险性,投资到期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后通过上市、出让、股票回购、卖出期权等方式实现资金的回转,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在签订私募股权投资合同过程中不应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或者给付确定回报的约定。而非法集资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投资标的大股东个人担保、投资标的关联机构担保等方式,承诺给予投资者保本、承诺给予投资者固定收益、承诺定期付息等。


人数限定严格

      私募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的投资人数有着严格的限制,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超过人数限制的,都很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

 

证监会建议普通个人投资者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合法渠道参与股票投资买卖

      6月3日,证监会发布的非法证券期货警示强调,为了防止上当受骗,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利益,建议普通个人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也称四板)合法参与股票投资买卖。

 

投资私募切记

(1)投资私募要仔细阅读,签署风险揭示书。

(2)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至少100万元。

(3)仔细阅读私募合同,维护自身投资权益。

(4)私募募集必须识别投资者风险收益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