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知识点归纳
1. 债券的基本性质:
属于有价证券。 是一种虚拟资本。 是债权的表现。
2. 债券的票面要素:
票面价值。债券的到期期限:债券发行之日起到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债券的票面利率:也称名义利率,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形式有单利、复利和贴现利率。债券发行者名称。
3. 债券的特征:
偿还性:到偿还期限还本付息,债权债务关系随之结束。
流动性:持有者的转让,取决于市场转让的便利程度以及转让过程中是否产生价值损失。
安全性:收益相对稳定,不但可以转换为货币,而且有稳定的转让价格。
收益性: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以及转让差价。
4. 债券的分类:
按发行主体: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按计息与付息方式:零息、附息、息票累积债券。
按债券形态: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计帐式。
5. 衡量债券投资收益水平的指标:到期收益率,它是将债券未来现金流折算为债券全价的贴现率,也可以用久期、凸性和基点价值等指标来衡量利率风险。
6. 国债收益率曲线是市场合理定价的基础,其他债券和各种金融资产在此基础上考虑风险溢价后确定适宜的价格。
天府新四板可转债发行介绍
“可转债”指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为发行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证监会认可的一种企业直接融资方式,同时具有“股权”与“债权”的双重属性。
债券发行基本条件
发行人申请在中心发行可转债的,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在四川省或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
2、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治理结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5、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6、发行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融资偿付能力,其可转债融资规模、成本应当与其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盈利水平等相匹配;
7、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产品特色
成本可控:投融资双方协商债券利率、兑付期限、增信措施及是否需要中介机构及设立受托管理人等,中心不做统一要求。具体以《天府股交中心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流动性:在中心发行设置交易转让条款并办理登记托管的可转债,可以在中心进行交易转让。具体以《天府股交中心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效率高:企业按要求提供完备资料后,中心于十个工作日以内便可出具审核结果,确认该可转债是否可以发行。具体以《天府股交中心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设计灵活:在设置转股条款的基础上,允许设置赎回、回售等条款;投资者可以选择是否转股;期限灵活;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具体以《天府股交中心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发行流程
第一步:〔发行人申请〕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可转债前按照本中心要求提交发审文件。
第二步:〔中心受理与发行审查〕本中心受理发审文件后,进行发行审查,决定是否核准发行人发行可转债。
第三步:〔发行与承销、申购〕本中心核准发行可转债的,由发行人、协助发行机构、本中心及相关主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发行可转债,投资者认购可转债。
第四步:〔监管备案〕本中心在发行可转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和四川证监局备案。
债券发行申请材料
(一)发行可转债申请表;
(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发行人股东会关于当期发行可转债事项的决议;
(四)《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如有);
(七)协助发行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如有);
(八)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如有);
(九)可转债承销协议(如有);
(十)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十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审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十二)发行人与协助发行机构保证发行可转债发审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原件完全一致的函;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十四)担保合同、担保函等增信措施证明文件(如有);
(十五)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当期可转债保证人的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如有);
(十六)本中心规定的其他发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