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成都市经信局联合9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网络信息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经信发〔2020〕7号)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网络信息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1〕9号)有关要求,成都市经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成都市网络信息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申报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截止。申报截止日期后,不予受理申报。
申报项目包括十三个子项:
(一)鼓励承担国家重大安全专项;
(二)支持打造国家重大战略平台;
(三)推动产学研用创新发展;
(四)支持专业资质认证;
(五)支持产品安全认证和检测;
(六)鼓励信创产品安全性测试;
(七)推动商用密码产品检测认证;
(八)支持核心产品应用推广;
(九)鼓励国家级应用试点示范;
(十)支持企业开展评估测评;
(十一)支持打造应用示范场景;
(十二)加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十三)支持举办重大产业活动。
(一)各区(市)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机构)申报,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的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负责对项目及其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在上报文件中进行承诺,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行文上报市经信局〔附各区(市)县主管部门就拟推荐企业(机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向当地安全生产和环保部门统一征求意见结果情况〕。
请于2023年9月8日17:00前将申报文件、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网络信息安全处(PDF格式及word电子文档发电子邮箱jxjwac@163.com)。
(二)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2023年成都市网络信息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编制项目申报资料,并将申报资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区(市)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且无法补正说明的,对相应补贴予以核减。
(三)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内,项目投入的认定时间最长可延长至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不含市级配套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申报材料均需脱密。
(六)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整理好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