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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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甘孜州出台十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泸定之声 发布日期:2023-06-0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难题,进一步提振民营市场主体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十条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用好“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财金互动产品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民营市场主体,财政按照1.5%给予贴息,贴息后借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5个基点(BP)。扩大州内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规模至4000万元,为符合应急转贷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支持。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

 

 

 

二、鼓励上市融资

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北交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2万元,挂牌企业进一步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再追加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挂牌企业成功实现融资且所融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州的,按融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奖励。

 

三、降低经营成本

加大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留存电量需求力度,用好留存电量政策。在2023年度对未使用留存电量的民营市场主体给予用电补贴,年度用电量2万度以下的,补贴0.03元/度;年度用电量在2万到5万度的,补贴0.02元/度;年度用电量在5万度以上的,补贴0.015元/度。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确保用电需求和安全。利用“金通工程”农村客运车辆运送邮件、快件,降低邮政快递配送成本,对全年配送达2万件、5万件邮件、快件的客运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对开通农村寄递物流线路,且持续稳定运营 12 个月以上的民营寄递物流企业,每年按农村业务投递量给予 0.5 元/件、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奖补。

 

 

 

四、促进质量提升

对核准并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有机产品新认证证书的市场主体,按照每张获证证书首次认证、再认证、获证产品加施有机标识等三个环节分别予以一次性5万元、3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新认证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复查换证(三年复审)的主体,给予奖励2万元。

 

 

五、支持稳岗就业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开展职工培训,不断提升职工能力水平。拓宽就业渠道,全面推广通过甘孜州公共招聘网、甘孜人社公众号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及求职信息;积极开展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收集汇总岗位信息并及时精准推送至县(市)人社部门、四川民院、甘孜职院和甘孜职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0个基点(BP)以下的利息,由个人和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六、扩大民间投资

拓宽投资领域,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常态化机制。对引进符合我州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 2000万元的农牧类或中藏医药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 5000万元的文旅类或商贸物流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 1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其在州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激励科技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创业创新活动,对产业进行全链路数字化赋能,打造新型产业形态,对严格遵守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实现年线上销售额突破 1000 万元的民营企业,由州级财政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州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最高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省级、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首次创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州内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科研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4万元、2万元。

 

八、开展梯次培养

成功完成“个转企”的市场主体(不包括在库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每户奖励3000元。对个体工商户首次升级为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库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并纳入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被评定为全省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认定或命名的特色中藏药业种植、特色农牧业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州内注册的中藏药企业新获得国家新药、保健食品生产批准文号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九、优化政务环境

新设立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设立民营企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模式,针对民营企业加大全程免费帮办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延时下班、电话预约等便民措施,持续在规范和简化申办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间。

 

 

 

十、强化权益保障

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坚决杜绝“一刀切”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民营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规范行业协会管理,严禁强制民营市场主体入会、乱收会费,严禁以各类评选为名收取赞助费等。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受理平台电话投诉,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履行州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职能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甘孜州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提升企业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度。用好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畅通民营企业反映意见诉求和党委政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