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工作。协调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服务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进行各类债券、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境外融资除外),参与推动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协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相关工作。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区域性股权市场、全市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推动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