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监管一科(银行业协调服务科)
负责全市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拟定全市地方银行业、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场所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对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全市重点项目、有关企业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配合推动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泸州市商业银行国有资产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政策性贷款。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