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协调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金融政策。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形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地方银行业、保险业、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实体经济。参与全市地方法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组建、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市辖区信用联社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全市重点项目、有关企业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配合推动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抓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参与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