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ས་ཁོངས་རང་བཞིན་གྱི་རྐང་དབང་ཚོང་ར་ནི་ཚོང་རར་ཞུགས་མེད་པའི་ཁེ་ལས་ཀྱིས་ཐད་ཀར་མ་དངུལ་འདུ་འཁོར་གྱི་ཐབས་ལམ་གཙོ་བོ་ཞིག་རེད།

【港交所】香港SPAC上市制度生效,一文看懂有哪些亮点

来源:富途牛牛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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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1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交所引入新规则,设立全新SPAC上市机制,并决定自当日起生效。这成为继美国、新加波等资本市场后,又一个引入SPAC上市机制的资本市场。

  所谓SPAC,简单来说就是一家空壳公司,其设立的唯一目的是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集资,并以集资所得收购合并有经营活动的目标公司,从而达到合并后的继承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目的。

  近年以来,SPAC在美国资本市场掀起热潮,2020年共有248家SPAC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累计募资达833.35亿美元,首次超越传统IPO上市模式。2021年,美国SPAC的IPO数量高达613家,总募资额达1623.94亿美元。



  从港交所更新的SPAC上市相关规定来看,其与美国SPAC存在着以下不同之处:

  发起人

  - 港交所规定至少一名SPAC发起人是持有证监会所发出的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或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的公司。

  - 至少须有一名发起人拥有SPAC公司至少10%的股份。

  募资额及发行价

  - SPAC公司首次发售筹集的资金总额至少为10亿港元。

  - 每股发行价至少为10港元;其SPAC股份的交易单位及认购额至少为100万港元。

  市场参与者

  港交所规定香港SPAC首次公开发售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且在SPAC并购交易完成之前,只有专业投资者可以交易SPAC证券。

  其中,专业投资者包括:

  1)拥有至少8百万港元规模投资组合的个人;

  2)资产不少与4千万港元的信托公司;

  3)拥有投资组合不小于8百万港元且资产不小于4千万港元的企业或合伙企业。

  SPAC权证(即由SPAC发行的权证,而非为发起人权证):

  - 行使价必须比SPAC股份在首次上市时的发售价高出至少15%。

  - 行使期于SPAC并购交易完成后才开始,且SPAC权证的到期日由并购交易完成日起计的不少于1年及不多于5年。

  强制性独立PIPE投资

  在SPAC公司与目标并购公司完成合并前,港交所要求SPAC向外来独立的PIPE投资者取得资金,以完成SPAC并购交易。




 

  港交所认为,由于SPAC并购后的目标估值并非和传统IPO一样——由包销商利用簿记建档去估计外部投资者的市场需求而厘定,而是由SPAC并购目标与SPAC发起人磋商厘定,估值被操控的风险较高,所以设立独立PIPE投资可为有关估值提供重要的保障。

  港交所规定,所有PIPE投资必须是专业投资者,同时募集的资金必须达到下表所示的议定的SPAC并购估值的百分比,且其中至少50%来自至少三名资深投资者。
 

 

  图片来源:港交所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咨询总结

  整体来看,通过引进SPAC上市机制,允许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SPAC发起人,物色新兴和创新产业公司作为并购目标,扶持一些富有潜力的企业新星茁壮成长。这将增加香港IPO市场潜在标的融资的途径和灵活性,有望吸引更多新经济增量不断进入港股市场,加速打造新经济投资的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