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股交】青岛市出台政策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挥上市孵化培育作用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围绕提高要素配置水平、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产业发展生态、持续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金融赋能成为支撑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地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企业上市孵化培育方面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年度累计直接融资额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年度累计直接融资额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年度累计直接融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经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培育,实现新三板挂牌、沪深交易所或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分别按30万元/户、50万元/户标准给予培育机构奖励。
---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直接融资且年度融资总额增长超过5%的,按该部分融资额的1%给予股权交易运营机构奖励,最高200万元。
---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对拟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金额最高400万元。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1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企业实现境内主板市场转板的,参照上市补助给予累计不超过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转载自:青岛蓝海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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