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股交】人才领办企业迎重大利好 青岛市出台金融赋能人才发展政策措施
近日,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金融赋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聚集优质资源,营造金融赋能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生态,打造信用和资本双重赋能的“青岛人才金融品牌”。该政策针对人才领办企业融资、规范、挂牌、上市等全链条金融需求,对于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上市挂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人才企业挂牌上市
——用足“人才板”赋能系统。支持人才企业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价值智能发现系统”“企业上市智能优选系统”“产业链融合赋能系统”等资本科技赋能线上工具,由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对人才企业上市潜力进行综合评估、分析诊断,建立健全拟上市人才企业培育库。
——支持“人才板”挂牌培育。建立“先挂牌后上市”培育转板机制,鼓励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后备入库或“新三板”拟挂牌的人才企业,各类政府基金或其参股子基金投资的人才企业,以及已获得各类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人才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人才板”挂牌,统一规范培育,促进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每年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30家以上。
——加大“人才板”融资补助力度。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的人才企业进行奖励补助,年度累计直接融资1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补,各区(市)和功能区可出台配套政策给予进一步支持。对经“人才板”培育,实现“新三板”挂牌、沪深交易所或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分别按30万元/户、50万元/户标准给予培育机构奖励。
——强化人才企业上市支持力度。落实人才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政策,对拟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人才企业,根据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累计总额最高400万元的补助,在“新三板”挂牌的人才企业给予一次性120万元的补助,对“新三板” 精选层企业实现境内主板市场转板的,参照上市补助给予累计最高400万元的补助。每年扶持2家以上人才企业上市、30家以上在“新三板”挂牌。
拓宽人才多元融资渠道
——奖励创投风投机构。鼓励创投风投机构跟投我市“人才金”投资项目。注册在我市的创投风投机构投资我市种子期人才企业,且持股超过一定期限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种子期人才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创投风投机构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 500 万元。通过股权投资“以资引才”模式引入我市的高层次人才,支持参加相应人才工程评审。
——支持投贷联动和贷款增信。市级及区(市)级“人才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可采取“投贷结合、投保结合”等形式, 实现投资机构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联动互补。支持商业银行将向人才企业投放的各类贷款,与商业银行所属集团所设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或其他依法所设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有机结合,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促成实质性“投贷联动”。支持商业银行创新开展“人才+信用+抵押+担保”组合贷模式,升级专利权质押保险贷以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能级,探索人才奖补资金质押贷款模式,扩大人才及人才企业间接融资规模。
——开展“人才债”试点。鼓励人才社区、产业园区为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人才企业和人才项目,给予专项增信、风险缓释等政策支持。探索以专利质押为债券增信的模式,推行“人力资本” 证券化项目,探索可复制的人才企业债券发行模式。
——推进人才价值评估。探索试行“人才有价”评估系统,借助“青岛才赋金融平台”“无感服务”等平台功能,将人才的综合信用以价值形式呈现,对人才及人才企业进行多维度、全息化价值衡量,创新以人才价值评估为基础的金融模式。
统筹运用金融平台资源
——用好“青岛才赋金融平台”。充分发挥“青岛才赋金融平台”集约化、便利化、智能化作用,鼓励人才企业通过平台申报资金需求,享受金融产品匹配、金企常态对接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融资贷款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开展人才项目路演推介。依托“青岛人才赋能中心”高端路演中心等平台,建立常态化人才项目路演活动机制,定期开展投融资路演活动,拓宽人才企业融资和人才招引渠道。对举办项目路演、展示推介、交易洽谈等活动的企业和社会机构,促进人才项目对接落地且成效突出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大人才企业金融培训力度。依托“青岛人才赋能中心”“青岛创投学院”“蓝海资本学院”等平台,鼓励各领域人才企业参加尖端游学、融资策略、投资培训、股权激励、财税规划等资本运作及经营管理课程,组织人才企业参观考察上市企业,强化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资本市场观念。
强化协调联动保障机制
——鼓励开展金融创新。强化政策创新,围绕人才和人才企业开展金融产品、技术、服务和模式等创新,在“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人才债”“人才险”“人才保”等政策升级和联动上出实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真正解决人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